加拿大探亲访友签证
- 优 惠 价: ¥1600
- 门 市 价:
¥1900 - 办理时间:10-20工作日
- 邀 请 函:需要
- 有 效 期:180天
- 所属领区:北京领区
- 最多停留:30-90天
- 面 试:不需要
- 受理范围:河南及北方省份
加拿大探亲访友签证所需资料: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美加报名表,不能有空白)
4张两寸白底彩照
护照原件(有旧护照一定要提供原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如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章(原章)
如果在职,使用印有公司抬头信笺、由雇主签字的准假信原件,并包含以下信息,要原件:
• 申请人的姓名、职位、目前收入及起聘日期;以及
• 用中文注明的雇主全称和地址,以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如果退休,说明申请人养老金的退休证明。(要原件)
显示过去若干月中财政历史的银行文件原件(如存款证明、存折等)。
备注:房产证原件/半年的活期存折复印件/定期存单原件(如有)/车辆登记证原件(本人或配偶名下,如有)/信用卡近半年的银行对账单/近半年工资单或者完税证明/股票、基金等一切能证明其经济实力的资料,越多越好
加方需要提供的文件如下:
与加拿大邀请人关系的证明(如出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信函往来证明的复印件等)。
说明访问目的及访问期限的邀请信原件
邀请人居所内的人员详单
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文件的复印件(如永久居民卡 – 请复印双面、学习许可、工作许可等)。
邀请人的收入及财政状况证明,须为来自于加拿大的独立第三方性质的文件,可靠并且易核实(例如但不局限于: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税单(NOA),显示收入情况的雇佣证明信,缴款存根,银行对账单,执业专业人士出具的薪酬支付报表或财务报表)。
请注意,这些文件可由邀请方通过传真形式直接递交到加拿大驻华使馆/驻沪领馆(北京0086-10-51394449/ 上海0086-21-3279-2892)。 所有邀请方提供的文件必须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以便使馆能够将文件与对应的申请相匹配。请注意,未注明申请人姓名和出生日期的文件将不会作为申请的一部分被审理。
如果邀请人在加学习,校方出具的录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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